领花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领花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公交车司机遇红灯紧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摔倒身亡_[瓦罗兰#]

发布时间:2021-06-03 18:44:00 阅读: 来源:领花厂家

坐公交车站在车厢里,如果不“拉好扶好”,遇到急刹车,很容易摔倒。67岁的老人崇某乘坐昆明23路公交车,到红灯路口司机踩刹车,老人在车厢摔倒再也没有起来。

坐公交车站在车厢里,如果不“拉好扶好”,遇到急刹车,很容易摔倒。67岁的老人崇某乘坐昆明23路公交车,到红灯路口司机踩刹车,老人在车厢摔倒再也没有起来。

老人走后,崇某的4个子女认为公交司机违规驾驶,才致使老人跌倒身亡,将昆明公交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交公司)和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巴士公司)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64万余元。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本案,公交公司一方在法庭上辩称,当时车速不快,驾驶员也没有违规操作,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

事故

正准备找座位坐下的崇某摔倒

崇某的子女们起诉称,今年7月10日,67岁的崇某在穿心鼓楼站坐上23路公交车准备回家,当公交车驶离穿心鼓楼站50米左右,公交司机在红路灯口踩了一脚刹车,这时候,正准备找座位坐下的崇某摔倒了。

谁也没有想到,摔倒的崇某在车厢内昏迷不醒,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。经医院鉴定,崇某死亡原因为本次事故导致。

家属

司机抢绿灯未果猛踩刹车

对于这次事故的发生,崇某的家属提出,当天由于公交司机通过红绿灯路口时,出现了抢过绿灯的情况。“司机先是踩着油门准备通过,但随后发现红灯已经亮起,就猛踩刹车。”崇某的4个子女以此认为公交司机违规操作,于是将昆明公交公司、昆明巴士公司一并告上法庭,要求共同赔偿64万余元。

崇某子女之所以同时状告昆明公交公司和昆明巴士公司,是因为当时驾驶公交车的司机为公交公司员工,而公交车的所有权为巴士公司。

公交公司

司机没有违规驾驶 乘客也有过错

针对崇某子女的起诉,公交公司代理人提出,从事发当时公交车内监控可看出,当时靠近车门的地方就有空位,上来3个人后,另外两个马上就入座了,可崇某上车后并没有拉好扶好,也没有坐下,而是在车内行走寻找其它座位。

对于驾驶员违规操作的说法,公交公司辩称,事发前由于前方一辆双层巴士挡住了视线,导致驾驶员没能发现交通灯已经变为红灯。“驾驶员没有抢过红绿灯,根据当时车速监控,23路公交车行驶最高速度仅为27码,司机也不存在违规驾驶的行为。”公交公司代理人提出,乘客崇某在这起事故中也有过错,不能由公交公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由于双方争议较大,本案没有当庭宣判。

律师说法

公交公司与乘客

有客运合同关系

应承担责任

市民在公交车上摔倒导致伤亡,公交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?崇某家属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龙云峰认为,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,旅客自乘车后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。因此公交公司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公园小火车

人社/教育协会/邮电/中职/试验基地/绿盟-bim技能培训/取证

红香酥梨苗基地

DP电缆代理